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以及《关于印发大专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304号),结合我中心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1.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我中心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中心开展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并统筹协调,研究确定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监督复试过程,决定复试、录取等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2. 复试小组的组成及要求
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实施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复试小组组长由中心领导担任,成员主要由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总人数不少于5人,具体组成人员由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工作原则
1.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2.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 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4.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调剂复试基本要求
1. 调剂规模:5名。
2. 学习与培养方式
中心培养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3年。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研究生在学期间,可享受中心提供的助学金和助研补贴。
3. 复试分数线确定及调剂接收条件
中心复试分数线确定为290分,单科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分数线。申请调剂复试的条件:
(1)初试要求:统考科目须为英语一、数学一,初试业务课二的考试科目应与申请调入方向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成绩相同的考生,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硕士的优先。
(2)本科专业要求:主要为遥感、物理、机械、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工程力学等相关专业。
四、报名方式
1. 满足调剂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须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00:00至2020年5月20日24:00。在网上调剂系统申请复试的考生,中心按调剂要求进行审核和筛选后,确定进入调剂复试名单并在系统中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在系统中确认是否参加复试,如确认参加,须同时将准考证、身份证和学生证以及调剂申请表、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加盖公章)、初试成绩单、成果证明材料发至notcyjs@vip.126.com,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邮件统一命名为“复试-考生姓名-第一志愿专业-初试成绩”。
2. 中心将视复试录取情况确定是否再次开展复试,以中心门户网站或研招网发布公告为准,请有调剂意向考生随时关注。
五、复试规则
1. 复试名单确定及公开
复试按照专业研究方向实行1:5差额复试,达不到1:5按照实际人数参加复试。复试名单根据复试分数线和调剂接收条件进行筛选后,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名单将在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2. 复试内容
复试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采用面试考核。笔试及加试不再单独进行,内容在面试中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4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对考生以往的学习情况、本科成绩及科研情况、专业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基本了解。
外语能力考核(20分,其中听力10分,口语10分),以自我介绍、口语对话等形式对考生外语听说能力进行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40分),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六、复试办法
考虑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和中心实际情况,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中国移动“云考场”作为复试备用系统。参加复试考生请提前登陆两个系统并熟悉使用。复试环境及设备要求请见附件。
七、拟录取规则
1.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 +复试总成绩×50%。
2. 录取时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分批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复试成绩也相同,按照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复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 复试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在考生所在地进行,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
4. 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3)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 拟录取通知发送后,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6.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拟录取名单在中心门户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7. 公示无异议,中心将函调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政审不合格,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八、严肃考风考纪
考生禁止在复试期间或复试后泄露复试内容,禁止录制复试视频在网络传播,禁止采用一切方式实施作弊。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中心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凡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复试信息实行公示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考生如对复试成绩持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示期内向中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复议结果在一周内通知考生本人。公示期间如有发现考生信息造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公示网址:www.notcsoa.org.cn(中心门户网站)
咨询及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子信箱:notcyjs@vip.126.com
电话号码:022-27536950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219号
附: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研究生复试环境及设备要求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2020年5月18日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研究生复试环境及设备要求
1.“双机位”硬件:
第一机位:一台笔记本(或台式电脑+摄像头+麦克风)。复试全程双耳佩戴有线耳机,不得外放。
第二机位:一部安卓系统智能手机,建议准备手机支架。
双机位操作:考生双手摆放桌面,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完整拍摄到考生双手及上半身。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拍摄,可以拍摄到考生侧面及主设备电脑全屏幕。
2.软件:
笔记本或台式电脑安装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请考生提前安装Google Chrome浏览器,不支持IE浏览器。
3.环境:
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考生复试前需向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面试。须关闭录像、录屏、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
考生须将手机屏幕锁定设置成“永不”,避免考试期间因手机锁屏造成第二机位摄像头无法提供视频画面的情况。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考生需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确保余额充足。建议考生尽可能做好三种网络准备方案: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手机4G/5G热点。建议电脑优先使用有线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