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遴选推荐手续与材料齐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在学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三)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四)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一般应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招生学科专业及人数
中心2027年计划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共6人,其中,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专业(081505)计划接收4名,资源与环境专业(085700)计划接收2名。
(一)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081505)专业,授予学术型硕士学位,推免招收研究方向:
1. 海岸带及海域观测技术,招生计划数1人。本科招生专业为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精密仪器、微机电系统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智能材料与结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2. 海洋装备机械设计及应用,招生计划数1人。本科招生专业为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交通运输等相关专业。
3. 海洋能资源调查与评估技术,招生计划数1人。本科招生专业为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资源与环境、资源环境科学、海洋资源开发技术、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工程力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科学与技术、智慧海洋技术等相关专业。
4. 海洋遥感应用,招生计划数1人。本科招生专业为数学类、海洋科学类、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海洋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技术、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地理国情监测、海洋资源开发技术等相关专业。
(二)资源与环境(085700)专业,授予专业型硕士学位,推免招收研究方向:
1. 海洋能开发利用技术,招生计划数1人。本科招生专业为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资源与环境、资源环境科学、海洋资源开发技术、新能源科学与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工程力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科学与技术、智慧海洋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等相关专业。
2. 海洋资源保护利用,招生计划数1人。本科招生专业为地理科学类、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科学与技术、智慧海洋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资源环境科学、地理空间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
(三)中心推免招生学科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详见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和中心官网(网址:www.notcsoa.org.cn)。
(四)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拟招生人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实际推免招生人数将根据录取情况,报经中心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同意后进行调整。
三、招生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所有申请中心的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中心分批次审核推免生申请信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考核通知。
(二)提交材料。考生收到考核通知同意后,应按通知要求提交如下材料发送至notcyjs@vip.126.com,邮件主题:“推免+姓名+在读学校+专业”: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3.大学学习成绩单及排名证明(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
5.遴选推荐阶段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
6.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告。
7.考生诚信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8.《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由所在学院填写并加盖印章)。
现场复试时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进行复核。
(三)综合考核。人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推免生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材料审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等。
1.中心成立推免招生材料审核专家组,人数不少于3人。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打分,总成绩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同步进行,考核不通过者,不得进入后续考核。
2.中心成立推免面试专家组,对考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进行全面考核。采用现场面试或网络远程面试。
面试由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测试组成,总成绩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其中综合素质考核包括专业素养、研究能力以及其他综合能力;外语测试包括外国语翻译、听力及口语测试。
(四)拟录取。中心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五)名单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由中心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考核成绩等信息)在中心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六)数据上报。公示无异议后,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将推免生拟录取数据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经市级审核后上报教育部。
四、录取要求
(一)已被中心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
(二)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经综合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6. 2027年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7.受违法处理或违纪、作弊处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8.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有其他影响招生录取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如入学后查实,取消学籍。
9.未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确定待录取者,不予录取。
10.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第七、八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录取。
11.其他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形。
(三)中心在推免招生录取阶段不进行体检。录取新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中心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并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确定体检要求。
五、管理与监督
(一)中心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中心人事处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二)推免招生录取工作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规程,重大事项经中心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审定。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三)中心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推免招生录取工作,严肃各环节工作纪律,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与纪律培训,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
(四)中心实行人员回避制度。中心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考本中心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报考本中心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报考时应主动报备。
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中心视情节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招生录取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中心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中心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推免招生录取工作中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的,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中心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六)中心推免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信函向中心人事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投诉,具体方式见文末。对申诉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中心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责成相关学院进行复议。
六、学费及奖助办法
中心2027年招生不收取学费,学生在学期间按中心政策享受助学金、助研补贴和奖学金等待遇。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赵老师
联 系 方 式:(022)27536950
中 心 网 站:www.notcsoa.org.cn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