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8日上午,按照自然资源部海洋预警监测司的工作方案要求,我中心组织召开了《海洋站(点)观测业务运行管理规定》、《海洋站(点)观测业务检查考核办法》和《海洋观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责任制度》三个管理规定修订稿的线上评审会。
三项管理规定规定了海洋站(点)的运行管理模式、检查考核办法和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责任制度。自然资源部北海、东海、南海三个海区局的6位专家对修订稿的业务适用性和技术合理性进行了评审,并根据当前海洋站实际情况提出了修改意见。
专家评审组认为三项管理规定内容全面合理,符合现行海洋观测规范要求和海洋站点实际情况,符合预警监测司关于开展制度修订的工作要求,建议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尽快履行上报程序。中心将按照专家修改意见进行完善,及时上报海洋预警监测司,推动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业务处 杨子原,岸基部 程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