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海洋观测技术重点实验室依托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由技术中心和天津大学共同负责建设和运行管理,面向国家海洋预警监测重大需求,以创新海洋观测方法、技术与装备为主线,开展海洋观测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为海洋观测技术发展和人才队伍培养提供平台。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在海洋观测技术研究领域的平台优势和引领作用,设立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根据《自然资源部海洋观测技术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指南。
一、主要资助方向
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2022年度开放基金课题资助“海洋观测技术应用基础理论”“海洋观测传感器技术”“海洋观测平台和组网技术”“海洋观测装备测试评价技术”四个研究方向,包括并不限于以下研究领域,具体在该领域内的研究内容和题目自拟。
方向一:海洋观测技术应用基础理论研究
1.业务化海洋观测网布局与装备配置策略研究;
2.海洋观测网装备业务应用选型研究;
3.深海主动声混响建模与应用研究;
4.基于多源遥感数据的北极航道内海冰信息提取技术研究。
方向二:海洋观测传感器技术研究
1.非接触式潮汐传感器技术研究;
2.高精度光学硝酸盐传感器技术研究;
3.海洋观测传感器元器件国产化技术研究。
方向三:海洋观测平台和组网技术研究
1.基于波浪谱的海面风反演算法及其观测平台设计研究;
2.海上观测平台可再生能源供给技术研究;
3.小型无人艇组网观测关键技术研究;
4.高可靠大容量远距离海底观测网通信组网技术研究。
方向四:海洋观测装备测试评价技术研究
1.极端海况锚泊式海洋试验平台和锚系水动力特性研究。
二、资助类别
根据资助强度,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分为重点基金、一般基金两类,由申报人根据本人申报课题情况选择类别。重点基金每项课题资助6万元,拟资助课题数为2项;一般基金每项课题资助2-3万元,拟资助课题数为6-9项。自2023年1月起开始实施,执行期两年。
三、申请要求
重点基金: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技术职称。
一般基金: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须附导师推荐信。
基金申请课题组成员应包括本实验室固定人员至少1名。
每名申报人只能牵头申请1项开放基金课题,作为参与人员只能参与申请1项开放基金课题。本实验室基金在研课题负责人或研究期满未通过验收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本实验室基金课题。
四、课题申请与审批
1.申请人根据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自行选择研究方向和课题研究内容填写《自然资源部海洋观测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申请书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0月23日24:00前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受疫情影响,本年度申请课题无须邮寄纸质版申请书,请将封面页、参加人员签名页、加盖公章和申请人签名页、导师推荐信(若需)的扫描件与申请书电子版合并1个PDF文件,发送至实验室邮箱,相关附件可在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官网下载。申请书文件命名格式:OKLOOT 2022+研究方向序号+申请人+申报题目。
2.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实验室将组织专家审查后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议确定本年度资助课题及其额度,同一研究方向的择优资助。实验室可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请课题级别、资助额度等进行调整。
3.获得资助的申请者应根据评审意见及时填写课题任务书和合同书,由实验室主任复核后方正式列为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
4.开放基金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课题任务书和合同书的要求,按期向实验室提交年度进展、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本实验室根据进展情况有权终止资助进展不佳的研究课题。
5.凡经本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资助的课题,其研究成果由本实验室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一般课题至少发表1篇核心以上学术论文,重点课题至少发表1篇SCI/EI论文。开放基金课题取得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均应标注“自然资源部海洋观测技术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英文为“Financially Supported by the Open Fund Project of Key Laboratory of Ocean Observation Technology, MNR)及资助课题编号,第一作者的单位应将本实验室列入署名,未标注署名(或标注不规范)的成果不计入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成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燕 黄翠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60号,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自然资源部海洋观测技术重点实验室
邮编:300112
电话:13820175265 022-27536995
邮箱:klootmnr@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