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签署《自然资源部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深海)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签署后,部省双方将按照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建共享的原则,共同打造功能完备、开放共享的国家级深海试验场,以满足深海仪器装备产业发展、深海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国家海洋观测监测业务体系建设、海洋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发展以及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发展等重大需求,构建深海装备“技术研发、测试试验、成果转化、产品孵化、检验检测”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平台。
自然资源部履行推动海洋强国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相关职责,按照“北东南,浅海+深海”布局的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体系,在山东威海、浙江舟山、广东珠海、海南三亚建设四个试验场区。2021年9月,自然资源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签署《自然资源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威海)协议》。一年来,在自然资源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威海)能力建设扎实开展,业务化运行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服务海洋科技创新及产业化的领域不断扩展,发挥了重要的公共支撑服务作用。此次自然资源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就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深海)共建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体系在深海场区的建设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将为我国深海科学研究,深海观测、监测、调查和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装备研发,提供重要测试试验平台,对我国深海科技创新和海洋产业发展具有显著的支撑和促进作用。(试验场中心 芦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