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中国太平洋学会和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各自优势,中国太平洋学会与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经研究,决定联合开展海洋及相关领域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工作,并已组建中国太平洋学会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国太平洋学会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专家委员会。为做好2022年度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海洋及相关领域内各类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科学技术成果、企事业单位自主研发科学技术成果、各高校和科研业务单位各类研究成果。
二、申请鉴定须具备的条件
1.已按计划完成规定的各项研究任务,技术成果已基本成熟;
2.各类具有应用价值、市场价值、知识产权价值和对科学发展有贡献的研究成果;
3.不存在知识产权、完成单位、完成人等权属及名次方面的争议;
4.不涉及国家秘密,技术成果未转让或已转让并取得转让方同意。
三、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专家委员会组织开展科技成果鉴定,经审查同意后,由中国太平洋学会出具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欢迎海洋及相关领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科技成果鉴定。
联系人:刘新平 010-68511730
赵文璇 022-27536919
中国太平洋学会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