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中心组织开展了《海洋光学调查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相关工作单位听取了关于规程编制情况的汇报和说明,并逐条讨论了征求意见稿及其修改说明。各意见征求单位认为标准整体结构合理,内容系统全面,一致同意开展征求意见工作。规程起草组根据专家评审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于2019年4月29日上报至管理部门。
该任务是在“全球变化与海气相互作用”专项《海洋光学调查技术规范》的基础上,通过征求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等6家单位共35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更完善的《海洋光学调查规程》,可为海洋光学调查具体实施提供规程参考,为新专项海洋光学调查任务顺利完成提供技术保障。(工程中心 吴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