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三、基本条件
(七)考生需符合天津市关于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五、招聘安排
(一)报名
请于2022年3月21日9时-3月29日20时登录自然资源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mnr.gjzhaopin.cn/),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二)资格审核
(三)笔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4月16日上午,笔试地点在天津市。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出现变化需调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在笔试现场告知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规则。
(四)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具体面试安排在单位门户网站发布。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理论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将采取个人陈述及问答的方式进行,着重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考察体检
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的人员名单。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满分100分)。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考察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及中心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程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将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报部人事司备案。聘用人员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予以转正。
六、注意事项
(三)请考生关注自然资源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及中心门户网站,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四)请考生严格遵守当地及天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有相关情况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
七、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219号增1号。